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新型墙体材料有什么增值税优惠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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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文章作者】 |
【文章摘要】 <正>根据"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"(财税〔2008〕156号)第四条规定,销售自产的部分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即征即退50%的政策。这里的"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具体范围",应按"财税【2008】156号"文的附件1《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》执行。另外,根据"关于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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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期刊】建筑砌块与砌块建筑【卷】【ISSUE】【ISSUEID】
【文章期份】2015
【发布日期】2015/5/12 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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