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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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文章作者】 |
【文章摘要】 <正>发改价格[2015]3044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发展改革委、物价局: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《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(2014-2020)》目标要求,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,促进陆上风电、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,推动各地新能源平衡发展,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效率,依据《可再生能源法》,决定调整新建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。经商国家能源局同意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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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期刊】【卷】【ISSUE】【ISSUEID】
【文章期份】2016
【发布日期】2016/2/20 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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